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文件号),经研究决定,对原桂林航专校级科研机构在2011年5月~2012年6月的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请14个校级科研机构根据《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桂林航专科研机构考核表》,于2012年7月5日前将考核表一式贰份并电子文档报送科研处。
对评估结果优秀的科研机构,学院将给予通报表扬,并推荐为重新设置的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科研机构;对缺乏竞争实力的科研机构,将根据情况给予限期整改或降级为二级教学部门科研机构。
科研机构名单.doc桂林航专科研机构考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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