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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7年及以前立项科研、教改项目结余经费结转手续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9-14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项目经费管理,盘活存量科研与教改经费资源,根据学校《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教改项目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现就2017年及以前立项的科研、教改项目结余经费结转手续办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要求

2017年及以前立项、已结题且存在经费结余的科研、教改项目,需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项目结题证明材料及结转申请表(见附件)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经费结转手续。

二、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截止2026年9月30日(星期三)逾期未办理结转手续的项目结余经费,将由学校统筹使用,不再保留项目专属使用权限。

三、经费结转使用规则

1.科研项目结余经费

办理结转手续后,全额转入项目负责人科研团队发展基金,可按照学校经费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使用。

2.教改项目结余经费

办理结转手续后,全额转入项目负责人教改项目团队发展基金,可按照学校经费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使用。

四、办理地点和联系人

1.办理地点

科研项目: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航天楼B402室

教改项目:教务处航天楼A405室

2.联系人:

科研项目:鲁奕利,0773-2253033

教改项目:蓝妮拉,0773-2253027

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按时办理结转手续,避免逾期影响经费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

1.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转发展或培育基金申请表

2.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教改项目结余经费转发展基金申请表


                  科技处      教务处     财务处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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