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项目经费管理,盘活存量科研与教改经费资源,根据学校《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教改项目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现就2017年及以前立项的科研、教改项目结余经费结转手续办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要求
凡2017年及以前立项、已结题且存在经费结余的科研、教改项目,需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项目结题证明材料及结转申请表(见附件),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经费结转手续。
二、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截止2026年9月30日(星期三)。逾期未办理结转手续的项目结余经费,将由学校统筹使用,不再保留项目专属使用权限。
三、经费结转使用规则
1.科研项目结余经费
办理结转手续后,全额转入项目负责人科研团队发展基金,可按照学校经费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使用。
2.教改项目结余经费
办理结转手续后,全额转入项目负责人教改项目团队发展基金,可按照学校经费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使用。
四、办理地点和联系人
1.办理地点
科研项目: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航天楼B402室
教改项目:教务处航天楼A405室
2.联系人:
科研项目:鲁奕利,0773-2253033
教改项目:蓝妮拉,0773-2253027
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按时办理结转手续,避免逾期影响经费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
1.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转发展或培育基金申请表
2.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教改项目结余经费转发展基金申请表
科技处 教务处 财务处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