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科技创新团队发展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桂航党发〔2023〕4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科技创新团队验收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验收考核对象为2023年纳入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发展支持计划”建设期满3年的各级培育团队(含省部级、市厅级、校级重点、校级和院级团队,见附件1)。
二、考核依据与内容
严格对照《科技创新团队发展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中的培育期目标开展考核(详见下表),考核期为2023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3日。

注:
1.同一类型验收条件中,带*号为互可替代条件,只需要完成其中之一即可。
2.验收条件中的成果均需第一署名单位为我校、第一署名人为团队成员,研究内容需与团队研究方向相一致;团队负责人的个人成果可计算为团队成果;科研获奖,自然科学类指三大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人文社科类指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或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项目级别的界定按照领航计划、启航计划的相关规定执行。
3.除上述指标外,团队还需完成全部成员的教学工作量定额之和,进行团队考核时,不允许用科研工作量替代教学工作量。
4.团队的工科或者非工科属性由团队负责人的属性判定。
三、考核方式与流程
本次验收考核采用“材料审核+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材料审核
各团队负责人对照培育期目标开展自查,如实填写《科技创新团队发展支持计划验收考核汇总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科研项目类。在研项目需提供立项文件,已结题的项目需提供立项文件+结题文件。
2.高水平论文类。中文期刊需提供论文原文(封面、目录、正文全文),外文期刊需提供论文原文及检索证明。
3.科研获奖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
4.专利类。提供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证书。
5.人才称号类。提供证书或授予文件。
6.科研到位经费情况表(见附件3),仅填写考核周期内实际到账的科研经费,并附上银行到账回单(加盖财务处公章)。
7.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依据《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修订)》(桂航人〔2016〕20号)及附件4,计算出团队应完成教学工作量定额,同时填写团队实际完成教学工作量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收齐后提交,盖章版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纸质版材料于6月23日前送至科技处(航天楼B402),电子版材料于6月23日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guat.edu.cn,其中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创新团队验收考核材料”。逾期未提交验收材料的团队,视为自动放弃验收。
(二)集中评审
科技处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团队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和形式审查,对材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团队负责人限期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自动放弃验收考核。后期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照考核内容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束后,学校相关部门将向各团队负责人反馈验收考核意见。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鲁老师(工科类团队)、骆老师(非工科类团队),0773-2253033。
附件:
1.2023年科技创新团队入选名单(桂航人〔2023〕21号
2.科技创新团队验收考核汇总表
3.科技创新团队科研到位经费情况表
4.科技创新团队职称情况统计表
科技处 人事处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