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提升我校青年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培养学校后备科研人才,现开展202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202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校科技发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包含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优先支持符合我校硕士点(电子信息、机械、工程管理)培育建设、一流学科(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建设的科研项目。
二、项目类型及资助经费
(一)一般项目
1. 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立项10项,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
2. 自然科学类项目:立项10项,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二)专项项目(校级重点项目)
1. 航空航天专项:立项3项,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
2. 人工智能专项:立项3项,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
3. 关键金属专项:立项3项,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
4. 低空经济专项(人文社科类):立项3项,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校级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预算中不设间接费用(即不设绩效费、管理费等),具体预算科目见申报书中的经费预算表。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条件
1. 一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要求为我校36周岁及以下且具有硕士学位的在职教职工。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不予申报。
2. 专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要求为我校40周岁及以下的在职教职工。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不予申报。
3. 主持过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在研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被撤项或终止未满3年的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 项目负责人每人限报1项,本轮项目申报主持及参与项目累计不超过2项。
(二)研究期限
1. 202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周期为2年,自2026年6月起计算。
2. 校级科研项目原则上不允许申请延期,如确有正当理由的,可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须在项目到期前至少6个月提交书面延期申请。
3. 项目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不通过或主动终止的,项目负责人须退回结余经费;视项目完成情况,学校有权追回部分或全部已使用经费,具体由科技处认定。
四、项目结题的成果条件
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须提交1份项目研究报告,同时项目负责人须取得以下成果条件之一方可结题:
(一)人文社会科学类一般项目:
1.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至少1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科研论文。
2. 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2篇普通期刊科研论文,其中至少在学校学报上发表1篇。
3. 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普通期刊科研论文,并有1份报告获得县级以上党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做出肯定性批示或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
(二)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
1.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至少1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科研论文。
2. 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2篇普通期刊科研论文,其中至少在学校学报上发表1篇,并申请1项发明专利。
3. 以第一作者在学校学报上发表至少1篇科研论文,并完成到位经费不少于5万元的科技成果转化。
(三)航空航天、人工智能、关键金属专项项目:
1.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1篇SCI科研论文。
2.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2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科研论文。
3.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2篇科研论文,其中1篇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刊物上发表,1篇以第一作者在学校学报上发表;并申请1项发明专利。
4.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科研论文,并完成到位经费不少于10万元的科技成果转化。
(四)低空经济专项(人文社科类)项目:
1.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至少1篇国外权威刊物科研论文。
2.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至少2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科研论文。
3. 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2篇科研论文,其中1篇必须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并有1份报告获得县级以上党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做出肯定性批示或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
五、项目申报流程
各部门申报材料均由部门汇总后上报,汇总表文件名用“部门+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申请书文件名用“姓名+项目名称”。请各部门于2026年5月22日下午17点前将本部门的汇总表和申请书电子文档发至科技处邮箱kjc@guat.edu.cn,并将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的项目申请书纸质稿(一式2份)交至科技处航天楼B402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说明
1.从2026年起,自治区教育厅不再组织申报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该项目从学校已结题校级项目中遴选。
2.发表成果须标注“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科研项目(项目编号)成果”字样,英文统一标注为“This research was supported by Guilin University of Aerospace Technology Research Fund Project under Grant No. XXX”。
3.会议论文不能作为结题成果。
4.项目申请前半年内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若在项目研究期间完成转化,可作为结题成果。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骆老师(社科类)、鲁老师(自科类),电话:0773-2253033。
附件:
1.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2026年)
2.202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