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6年第1次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4-03


各相关单位:

2026年第1次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项鉴定工作将于4月上旬启动启动。为做好本次结项鉴定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次结项鉴定的受理范围为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在研项目。但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

(一)课题已被终止或撤销的【注:立项时间在2020年以前(含)且未被批准延期的课题,根据《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清理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逾期项目的通知》,均被终止】。

(二)课题在研时间逾期半年以上,且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

(三)课题名称、研究方向、最终成果形式与立项通知书不符,且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的。

(四)课题最终成果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

(五)首次结项鉴定结果为暂缓结项,且一年内未再提交结项申请的。

(六)重大事项变更申请时间与结项申请时间间隔不足6个月的。

(七)课题在研时间不足一年的。

各类专项课题、委托课题,提交结项申请前需先电话咨询自治区社科工作办意见,经同意后方能参加本次结项。

二、报送流程

本次结项鉴定实行网上在线填报。申请人以实名在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gxskjj.myclub2.com,以下简称为“系统”)注册为科研人员。注册成功后,在截止日期前按要求、按步骤完成结项材料填写,并提交审核。(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三、报送时间

申请人网上填报的截止日期为20264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结项材料

结项要准备好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打印一份纸质文件交到科研院(A4双面打印)。

1.项目最终成果

成果要求匿名,结题成果形式必须与立项通知书上的成果形式相同。成果必须有目录和页码,不能出现课题主持人及成员的姓名或图片,不能出现承担单位的信息;成果内容要完整并与成果名称和成果形式一致;以论文集形式鉴定的,论文集需用原投稿Word版本重新排版。

2.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

上传系统时需要上传签字、盖章扫描版,凡是有经费资助的项目,包括学校给予经费资助,请自行盖好财务和审计处公章,并附上财务盖章的经费明细账1份,若是自筹经费项目且没有学校给予经费资助的,不用明细账和盖章;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公章处需要盖桂林理工大学公章,负责人(签章)处需要盖学校法人代表方印,审核人(签字)由科研院进行签字即可。

3.项目最终成果简介

文章开头应注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和工作单位,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形式和名称、课题组主要成员信息,最后要负责人手写签名。

4.查重报告

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的课题,还需提供查重报告(采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需同时上传简洁报告单和全文对照报告单,要求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不高于20%。有多个类型成果的,分别上传查重报告);

5.项目立项通知书(扫描件)

6.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如有项目变更,需在结项申请之日前至少六个月提出申请,提交结项申请与变更事项申请不得同时进行。如变更程序通过系统在线完成,则无需上传。

7.课题研究成果均需按规定标注“广西壮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及批准号。

8.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申请结项时须附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原文。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结项鉴定,无需向上级单位邮寄纸质材料,请按要求统一在系统中报送。结项获批后,请课题负责人向科技处提交装订成册的结题全本纸质材料1份和全本电子PDF版。

(二)课题负责人和责任单位须仔细检查各结项材料信息的一致性,保证所有项目信息完整、准确。

(三)《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中的“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栏须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项目研究经费决算表”栏仅供资助项目填写,由单位财务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自筹项目无需填写;“申请免于鉴定的理由”栏仅供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填写,不申请的无需填写。

(四)课题负责人提交申请后,需及时关注系统动态。社科工作办初审通过的,原则上不再接受更改;被责任单位和自治区社科工作办退回修改的,须在规定时限内修改完毕并重新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五)最终成果原则上应为中文,如确需以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结项的,应先向自治区社科工作办提出申请。以外文发表的论文、著作等须附成果名称、成果摘要、出版信息等内容的中文翻译。

(六)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可申请免于鉴定。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需在系统上填写结题申请,并在系统“是否申请免鉴定”选项中选择“是”,并附有关证明材料,连同最终成果上报(涉密敏感材料线下报送,其余材料网上报送)。

(七)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集的,需将多篇论文合并在同一个PDF文件中上传。请勿使用网页截图、杂志扫描页等难以阅读的版本。

(八)提交结项的论文成果必须正式发表,录用通知、用稿通知、采用证明等不得作为结项条件。

(九)最终成果字数以查重报告中“总字符数”的统计字数为准,填写时保留到千位。

(十)尚未结项的2022年度项目,以及尚未终止或结项的2021年度项目,如不能在本次提交结项申请的,请课题负责人于420日前在系统补交延期申请(已办理延期手续的不用重复办理)。既不申请结项,又不补办延期手续的,将作撤销课题处理。

系统材料提交后请先QQ联系科技处骆桂峰审核,待系统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提交地址:航天楼A418办公室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骆桂峰老师,联系电话:0773-2253033

 

附件:

1.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

2.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项鉴定平台操作说明(申报人及单位管理员)

 

科技处

 

202643



 


 Copyright©2023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科技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