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 项目申请接收:
1. 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和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2025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 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5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技处殷老师申请开户。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卓越研究群体(原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 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5.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7.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
8.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各单位组织项目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积极发动,合理安排,有组织、有层次地申请各类项目。对本单位申请的相同研究领域的项目应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分流,避免重复申请。
(二)各单位在总结以往基金申报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去年未获资助项目的反馈意见,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此次申报工作。
(三)请各单位积极邀请校内外专家,扎实开展项目评审,有效提升申报质量。
三、学校组织工作时间安排:
(一)2025年1月17日前,有意向申报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的老师联系科技处申请开户,并将姓名、身份证号码、常用邮箱、职称和所在部门等信息发送给殷老师,原来已经开通账号的可以继续使用。
(二)2025年3月2日前,各单位应积极邀请校内外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及时反馈修改意见,供申请人修改完善申请书。
(三)2025年3月9日前,申请人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并自行进行形式审查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四)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5日,学校集中开展基金项目申报书形式审查工作,并反馈审核意见,老师们收到反馈意见可及时修改后再次提交。
(五)2025年3月18日16:00前,申请人完成申请书系统提交工作,学校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申请者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后,报送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以及申请项目清单,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对未按规定时间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请各有关单位及申请者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务必于2025年3月18日16:00前在系统中完成申请书提交工作。
四、补充说明:
学校鼓励老师自行邀请本领域专家进行项目申请书指导工作,如确需学校协助联系相关专家(不能保证与申请人研究领域100%吻合),请申请人将申请书电子版于2025年2月23日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guat.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773-2253033(办公室);15578371914(殷老师)。科技处邮箱:kjc@guat.edu.cn。
科技处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