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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作者: 本站编辑   信息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10-07-15

校内各部门

为提高我校广大教师的科研学术水平,加强专业技术和专业理论的应用能力,提升学校科研的整体实力,加快学校的发展,我校将对校级科研项目的资助进行合理布局、重点扶持。我校201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即日起受理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201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包括高新技术领域和哲学、社科、人文领域两大方向,分为校级科研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两个类别,均实行“扶持重点、专家评议、择优资助”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申报的所有项目均需参照“2010年度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指南”, 指南的作用在于为申报者提示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申请者可根据指南中公布的研究方向,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兴趣,从恰当的角度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进行深入研究,对指南未涉及到的研究方向原则上不受理。

二、项目申报时间及方式

项目申报时间及截止日期:2010年9月8日下午下班以前。逾期不再受理。

请申报项目的老师交纸质申报书2份(A4幅面)到科研处,电子文档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c@glcat.edu.cn,文件名用“姓名+项目名称”。

三、申报要求

1、校级科研项目申请者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和相应的研究能力,能够胜任项目的研究工作。为了培养年轻科研人才,项目组至少有2名初中级职称的成员。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

2、青年基金资助的对象:从事科学研究且申报基金时不超过35周岁的在岗青年教师(年龄以申报截止日界定)。

青年基金资助的范围: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前期探索性研究的科研项目。

2010年度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数量不超过20项,由个人单独承担,每项资助金额为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

四、其它说明

1、为了加强我校科学研究经费资助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使我校科研经费产生更大的团队效应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促进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服务,特做如下说明:

下列情况之一,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要求,申请手续不符合规定;

(2)项目经费预算方案和实施进度不合理;

(3)2006年以来尚未结题的在研的校级以上课题负责人。

2、对于学校立项的项目,学校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科研项目可做出撤销或中止的处理,并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追回全部研究经费。

(1)经项目检查发现一直未开展研究工作;

(2)项目实施情况表明,项目承担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

(3)项目负责人因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

(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或研究内容等;

(5)由于项目组或承担部门内部原因,项目研究已无法进行;

(6)不按时上报课题年度进展报告或年度进展报告的,填写不认真、不详实、弄虚作假的。

注:申请书及“2010年度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指南”请从科研处网页下载

科研处

201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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