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科技处将于近期对学院立项项目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已经具备结题条件的院级科研项目进行结题,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材料清单;结题申请书;研究成果1(项目研究报告);研究成果2(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其他研究成果;立项申报书和合同。并将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二、请于2013年4月25日下午17:00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科技处,电子文档以“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发至科技处邮箱kyc5863223@sina.com。
三、科技处对全院在研的学院立项科研项目进行了清查,2009年1月1日前立项的科研项目务必在此次结题。特殊情况需书面申请延期至2013年6月1日前结题。若到期不能完成,将追回项目资助费用,取消相关人员以后的项目申请资格。(具体项目将通知项目负责人)
四、对于2009年1月1日以后立项项目,若到期未能结题,请填写延期申请(限1次),并于2013年4月19日下午17:00以前将延期申请纸质材料交科技处。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徐道芬,联系电话:0773-5863223。
附件1:封面.doc
附件2:目录.doc
附件3:结题申请书.doc
附件4:结题证书.doc
附件5:延期申请报告.doc
科技处
二O一三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