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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协[2014]1号 关于组织申报桂林市第四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通知

作者: 本站编辑   信息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14-04-29

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桂林市第四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市科协字﹝2014﹞6号),现将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评审的条件:

(一)参加评审的学术论文范围:1.自然科学;2.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学科领域里的学术性成果;3.对促进桂林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或科技发展有重要作用的学术论文。

(二)参加评审的学术论文限于2012年1月—2013年12月在市(厅)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国外(境外)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市(厅)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或经县级论文评审获奖的论文。

(三)参加评审的论文属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等方面的,应附有有关部门提供的鉴定意见或相关证明。

(四)申报评审的论文作者必须是署名排第一的作者,且在桂林市行政辖区内工作。

(五)工作总结、综述文章、个案报道、统计资料、工艺文件、翻译文章、科普读物、出版书稿、技术报告、考察报告、一般性试验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已获得市(厅)级以上学术论文奖的论文不在评审之列。

二、论文申报

(一)由论文署名排第一的作者提出申请。

(二)经市评审委员会授权的全市性自然科学学会、县或城区科协、市科协学会部负责受理论文的申报。

(三)申报论文应提交的材料。

1.填写好的《桂林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表》一式14份。

2.论文一式14份。在国外发表的论文,还需提交论文的中文翻译一式14份。

3.申报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及目录,或其他可证明论文价值的材料。

三、经市评审委员会审定获奖论文及作者将在《桂林日报》公示。

四、各部门汇总,填写申报情况汇总表,申报的论文和汇总表于2014年7月15日前统一交科技处,电子文档发到科技处邮箱(kjc@guat.edu.cn)。

学院科协

201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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