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高校无人机遥测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和主任课题申请指南
广西高校无人机遥测重点实验室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正式成立于2013年。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用于资助围绕实验室研究方向、创新性强、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或应用技术研究课题。
一.申请对象
(1)开放课题申请对象
1. 国内外科研教学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产业部门的科技工作者均可在项目指南范围内申请课题;2.根据工作需要,应课题负责人或实验室主任邀请来室参加在研课题的研究人员、博士生、硕士生;3.自带课题和经费来室工作的科研人员及短期测试人员。
(2)主任课题申请对象
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
二. 课题资助方向
1.无人机飞控模型研究;
2.无人机航迹规划算法及模型研究;
3.无人机飞行姿态控制算法研究;
4.无人机影像匹配研究;
5.多用途无人机系统设计研究;
6.无人机载荷匹配研究;
7.基于无人机平台的数传/图传系统二次开发研究;
8.无人机在行业中的应用技术研究;
9.多机多任务协作技术研究;
10.目标识别及追踪技术研究;
11.特殊用途无人机设计;
12.无人机遥感系统理论及应用研究;
13.基于BD系统的飞控系统开发研究;
14. 其它针对无人机平台方面的研究热点课题。
三. 基金申请程序
1. 开放基金申请人原则上需与广西高校无人机遥测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联合申请,填写“广西高校无人机遥测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主任基金申请人填写“广西高校无人机遥测重点实验室主任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在2015年6月20日前交到本实验室。
2. 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四. 基金的使用与管理
1.实验室2015年拟资助开放基金课题2-3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1-5万元人民币,拟资助主任基金课题3-5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每项资助经费为3-6万元人民币,一般项目1-3项,每项资助经费为3-4万元人民币。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2015. 7.1-2017.7.1)。
2.开放课题基金由实验室统一管理。根据财务管理规定,建立经费使用本,专款专用,由受资助人掌握使用,经费使用不得违反财务制度。
3.基金的使用范围:
1)原材料费;
2)辅助材料费(办公用品等);
3)分析测试费;
4)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5)差旅费;
6)会议费(国际会议需特别说明)。
4.课题完成后结余经费的处理:由重点实验室资助的课题结余经费全部归入重点实验室。
五. 课题及成果管理
1.凡由实验室资助的课题,项目负责人每年须汇报课题进展,根据课题的性质不同,同时提交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实验工作阶段小结。
2.课题结束或终止,必须向实验室提交如下材料归档:
1)研究工作总结或终止报告;
2)学术论文或报告;
3)课题工作中的原始资料及实验数据,档案及目录;
4)所完成的考核指标(包含发表的研究论文、专利、获奖和鉴定成果等)。
3.实验室主任不定期检查课题执行及进展情况,对不执行研究计划的,有权终止资助。
4.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属于广西高校无人机遥测重点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外籍客座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研究成果如需组织鉴定或评审时,由本实验室负责组织办理,并由双方联合申报成果或申请奖励。成果转让的获利,由双方共享,比例另行协商。申请专利发明时,按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5.由重点实验室资助的课题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以及申报成果时,研究者中文署名为以下二种之一:1、广西高校无人机遥测重点实验室(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桂林541004,中国;2、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广西高校无人机遥测重点实验室,桂林541004,中国;英文为以下:Guangxi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Key Laboratory of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uav) Remote Sensing, Guilin University of Aerospace Technology, Guilin 541004, China;且均须标注“广西高校无人机遥测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Opening Project of Guangxi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Key Laboratory of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uav) Remote Sensing)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或“广西高校无人机遥测重点实验室主任课题基金资助”。重点实验室署名可以是第一单位或第二单位。
6.考核指标必须满足以下指标中的1种或几种:专利、获奖、鉴定成果、三大索引论文和中文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必须为一级刊物,即为一级学会主办的刊物)以及培养研究生,具体见研究成果资助额度对照表。
六.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电子工程系
联系人:张文凯
邮 编:541004
电 话:15078326608
电 邮:zwklxt@126.com
网 址:
考核指标与验收标准
1) 发表论文与资助标准对应为:英文Top Journal收录论文3万元、SCI影响因子大于2.0的(非Top)论文2万元;其它SCI论文与指定期刊*《电子学报》、《通信学报》和《电子信息学报》、《宇航学报》、《系统工程与电子技术》1万元,其它中文EI论文0.5万元,且其它EI、中文核心论文作者单位要求重点实验室排名为第一单位,非第一单位不能作为科研量化考核内容。
2) 毕业1名博士生代表1万元资助额度,毕业1名硕士生代表0.5万元资助额度,注意:毕业研究生研究内容必须为基金研究内容,并且在毕业论文致谢中要有体现。
3) 确定获奖成果代表资助额度的具体形式,国家级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6万元,省部级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4万元,三等奖3万元。
4) 授权专利(含申请)代表资助额1.5万元,其中申请0.5万元,授权1万元。
5) 重点实验室排名第二的科研量化考核指标,代表资助额度减半;重点实验室排名第三的代表资助额度为三分之一,以此类推。
6) 项目结题验收时,以实际完成情况给予资助,超额完成和未完成指标的课题将根据实际情况增减资助经费额度。
研究成果资助额度对照表
成果类别
| 额度(万元)
| 论文类别
| 额度(万元)
|
国家级一等奖
| 10
| 英文Top Journal
| 3.0
|
国家级二等奖
| 6
| SCI IF>2.0
| 2.0
|
省部级一等奖
| 5
| SCI或指定期刊*
| 1.0
|
省部级二等奖
| 4
| 期刊EI
| 0.5
|
省部级三等奖
| 3
| 会议EI、中文核心
| 0.2
|
授权发明专利
| 1.5
|
|
|
申请发明专利
| 0.5
|
|
|
授权实用专利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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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厅鉴定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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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博士生1名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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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硕士生1名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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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时研究成果所代表资助额度大于或等于实际资助额度时,即认为完成本项目科研成果要求。
无人机遥测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书.doc
无人机遥测实验室项目指南.doc
无人机遥测实验室主任基金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