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15年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附件1)指导今年各类课题的申报。《课题指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点选题(用※表示,各申请人不得更改题目),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二、申报课题要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为主攻方向,紧密联系当前政治、经济形势和广西实际,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新的进展,力求居于学科前沿。着重对事关广西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推出体现广西特色和优势的研究课题,注重对科学体系创新、学术观点创新和科研方法创新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思想库作用。要从全区的角度出发,反映我区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优势。应用对策研究应突出国家和我区急需的、老百姓关心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选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基础理论研究应关注重大的、代表学科前沿的、反映广西特色的选题,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倡导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相互结合,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渗透,着力推出一批优秀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课题指南》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学科分类列出,所有学科的申报都要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布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5年)(附件6)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并注明主要涉及学科;允许申报者在《课题指南》以外自行设立课题进行申报,自选课题要符合本指南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四、2015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共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一般自选项目、青年自选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论文集三类。
课题研究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
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至少不能低于一年。
五、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理论工作者及实际工作者;
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0年9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六、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保证课题成果的质量,2015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广西社科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
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加两个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申请;
在研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广西社科规划课题及其他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5年9月9日之前的可以申请),且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
(3)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各级各类项目申请广西社科规划课题。
(4)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广西社科规划课题。
(5)被终止的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
七、申报人须按附件2和附件4提供的《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和《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活页》(2015年7月版)填写,如使用其它版本的《申请书》和《活页》,将不予受理。申请课题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八、填写申请书注意事项
(一)《申请书》和《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不要随意改动申请表格的设计。在填写申请书前,一定要认真阅读《申请书》及《活页》所附的“填写说明”、“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说明”和“注”。《申请书》的部分内容已由科研处统一填写,经费预算中的红字是科研处提醒填写者的注意事项,申报人可根据课题组实际情况填写。
(二)《申请书》的封面“项目类别”、“学科分类”应填写文字,而非代码;“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一般自选项目、青年自选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学科分类”要按照代码表所示规范以文字填写一级学科名称,勿填写为二级学科;跨学科的课题要选择主学科进行申报,并注明主要涉及学科。“申请者的承诺”须由课题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填写日期,且签名日期需与申请书封面的填表日期一致。
(三)预算编制时,请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及说明执行。注意经费预算单位是万元。
(四)《活页》与《申请书》中“表二.课题设计论证”内容略有不同,请参阅表内具体说明。填写活页不要忘记填写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与《申请书》一致,一般不加副标题;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包括前期成果和参考文献文字表述字数;课题论证用最适合的字号(如5号楷体或宋体)和行间距排版,版面控制在8个A4版面,各级标题可用黑体字;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申请人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五)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六份(采用“1夹9”方式叠放,即将4份《申请书》和5份《活页》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一份《申请书》的中缝处。请不要把单份《活页》分别夹在每份《申请书》中),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十二、申报时间安排
1.各系科研联络员请于7月20日前将《申请书》及《汇总表》发科技处邮箱:kjc@guat.edu.cn(机关的申报教师自行发送到上述邮箱即可,邮件标题标明“姓名- 2015年广西哲社课题申请”,发送数据请不要反复变动),科技处将组织管理人员和专家分别进行形式审查和提出论证修改意见。
2.科技处8月20日前把校外专家审阅意见反馈给申报人。
3.申请人8月27日将《申请书》和《活页》定稿的电子版发科技处,并确保电子数据和纸质版一致;纸质版请于9月4日前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0773-2253033
附件:
1.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2015年度课题指南.doc
2.
申请书.doc
3.
填写规范: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4.
活页.doc
5.
广西哲社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6.
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