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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2016〕3号: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本站编辑   信息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16-01-05

学院各部门: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然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1月16日前请向科技处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http://www.nsfc.gov.cn)。ISIS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2.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时间安排:

(1)2016年1月16日前,有意向申报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的老师联系科技处申请开户,原来已经开通账号的可以继续使用。

(2)2016年2月29日,申请人将填写好的《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和《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项目汇总表》等材料的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

(3)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8日,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校外评审,并向申请者反馈修改意见。

(4)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3月15日,各项目申请者对申请书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将正式申请书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纸质申请书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并确保版本号与提交的电子文档一致)、《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一式1份交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电话:0773-2253033。Email:kjc@guat.edu.cn

科技处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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