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6年科研工作量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现开始填报2016年全年科研工作量,从今年开始教学单位科研A块考核按调整后的考核要求执行(见科技(2016)19号“关于调整2016年教学单位科研考核要求的通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录入说明
1、请各位老师将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15日期间正式发表的论文录入《2016年科研论文分统计表》(见附件1)。请注意,非核心论文发表刊物一定要在学校规定的期刊目录内(可从桂航科研管理群文件下载),否则不计科研分。
2、检索收录以检索时间为准。
3、各院(系、部)老师将电子版论文汇总表交至本部门科研联络员处,由各院(系、部)审核。机关部门将电子版论文汇总表(以部门为单位)发至科技处邮箱,由科技处统一审核。
4、为了方便信息收集,请将本年度发表的论文扫描件经部门汇总后统一发至科技处邮箱(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请严格控制论文扫描件大小,每篇论文尽量控制在1M以内。
5、凡在科研奖励范围内的核心期刊、EI检索论文、 SCI检索论文等请以部门为单位一并提交论文或检索证明复印件、电子扫描件。
6、《2016年科研论文分统计表》纸质版请审核人、各院(系、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盖部门公章一并提交科技处。
二、专著工作量请老师填写《2016年专著科研分统计表》(见附件2)
三、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特殊补贴科研工作量等由科技处统一做表处理。之前没有在科技处备案的已获授权的知识产权,请在11月18日前将授权证书原件及电子扫描件提交科技处。
四、其他要求
1、请各部门认真做好组织工作,通知到所有教职工,漏报原则上不再补办。
2、填报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2016年11月18日。
3、教改项目、教材的工作量请联系教务处。
4、全年科研分统计情况科技处将核定后发至各部门。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电话:0773-2253033。
附件1:2016年科研论文分统计表
附件2:2016年专著科研分统计表
科技处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