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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西航空物流研究中心” 2017年度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6-19

为进一步繁荣发展广西哲学社会科学,提高高校服务航空物流产业的能力,根据《广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西航空物流研究中心”现面向广西区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组织申报“广西航空物流研究中心” (以下简称研究基地)2017年度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及经费资助额度

本年度计划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一般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项,重点项目2.5至5万元/项。

二、研究方向及关键词

(一)研究方向

航空物流系统优化与仿真研究;

航空物流信息化与智能化研究;

航空物流服务创新与技术创新研究;

广西航空物流供给侧结构研究;

广西面向东盟航空物流大通道建设研究;

航空物流企业管理理论与方法;

航空物流与碳排放问题研究;

无人机物流研究;

航空物流服务供应链运作模式与机制研究;

航空物流产业转型升级研究;

跨境电商与航空物流协同研究;

临空物流产业园建设与运营研究;

“十三五”广西航空物流发展规划研究。

(二)关键词

课题的申报应该包含以下关键词:

1.必备关键词(下述关键词至少具备一个)

航空物流、无人机物流、物流产业

2.可选关键词(下述关键词可选择一个到多个)

系统优化、仿真、信息化、智能化、服务创新、技术创新、供应链、供给侧结构、碳排放、跨境电商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面向社会公开申报。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厅级、省部级、国家级等研究项目重复,如有类似课题已经立项,应当提交原申报材料一份。项目评审将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研究基地组织专家对收到的申报书进行评审。

(2)经研究基地的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立项项目及金额。

(3)研究基地与课题负责人签订聘任合同。

(二)申报条件及研究期限

1.项目的申报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2)重点项目要求负责人一般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3)一般项目要求负责人一般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原则上每个申报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作为成员的项目不超过两项。 原则上,2015-2016年度原有项目还未结题的负责人,不能作为2017年度负责人申报项目。

3.获得批准立项,立项时间从2017年7月1日起计算,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重点课题研究周期1至2年。

四、项目结项指标

1.一般项目结项,须公开发表与课题紧密相关且关键词符合要求的核心期刊学术论文2篇;

2.重点项目结项,除须公开发表与课题紧密相关且关键词符合要求的核心期刊和CSSCI学术论文各一篇外,还须以研究基地名义完成以下任务之一:

(1)在研究基地的方向内,获得经费总量不低于5万元的项目经费(可以纵向课题和横向课题合并计算)。

(2)在研究基地的方向内,获得纵向项目经费不低于4万元;

(3)在研究基地的方向内,公开出版独著(或第一完成人)十五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

(4)在研究基地的方向内,获得省部级科研立项1项;

(5)刊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要报》1篇;

(6)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1篇。

六、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请人在项目批准之日起10天内和研究基地签订一式三份的《广西航空物流研究中心基金项目责任书》,一份由本人保存,两份交研究基地。逾期未签订责任书,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基金项目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立即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项目研究期间,需更改实施计划、变更课题参加人、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请示报研究基地审批

(三)项目执行过程中,课题组成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代理或变更。

(四)未能及时开展研究,或擅自终止研究,以及擅自更改研究内容的,须退还全部经费,已支出部分由受资助者偿还。 (属不可抗拒特殊原因的,退回余款)

(五)发表研究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该是“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广西航空物流研究中心”(第二单位允许署名作者所在单位)。发表研究成果均须注明由“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金资助”,英文版成果则须按上述名称的英文标注。未按上述要求标注者,不能作为结题成果。

(六)项目在研期间应接受年度中期检查,提交《广西航空物流研究中心基金项目进展报告书》,接受研究基地的督查。对不报送进展情况,或工作无进展,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研究基地可做出通报批评直至撤销该项目,并追回全部经费。

(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结项时,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广西航空物流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并附上财务决算表以及相关研究成果一式二份,由研究基地组织验收。

(八)课题经费一律凭票报销。其开支范围如下:

1. 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含学院水电费);项目差旅费;调研和会议费;邮费、通讯费;业务资料的打印、复印费;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计算机入网等信息通讯费;图书资料费、学术刊物订阅费;鉴定、验收、成果申报、业务活动费;知识产权费用,评价、验收费。

2. 科研材料费:科研用元器件、组件、办公耗材等购置费;实验、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

3. 设备费: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专用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的费用等。

4. 维修费:科研项目研究开发所用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等)的维修费、修理费等。

5. 协作费:外单位协作承担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和维护工作等的费用。

6. 评审费:用于项目开题评审、专家中期考核评审、结题评审的费用。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于与项目研究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包括项目组人员出访和外国专家来访的费用。

(九)在研究期限内,发表学术论文数量超过项目结项指标要求,每增加一篇CSSCI(不含扩展版)学术论文补充项目经费2000元,每增加一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补充项目经费1000元。每个项目补充经费总额不超过5000元。对超过研究期限或经过延期的项目不予补充项目经费。

七、申报书填写与邮寄

(一)申报者认真填写《广西航空物流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及《活页》

(二)本单位申报者将纸质申请书及活页(一式六份)交至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管理学院;外单位申报者以挂号或快递方式将纸质申请书及活页(一式六份)邮寄至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二号管理学院,邮编:541004,收信人:屈海群。同时,请将WORD电子文档发送邮箱  hkwl @guat.com,文件名:广西航空物流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单位(姓名)。

(三)本研究基地将组织相关专家,择优评定立项项目,并择期进行公示、公布。

八、其他事项

(一)中文核心期刊按北京大学图书馆核心期刊目录的最新版本确定,CSSCI按最新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CSSCI)来源期刊(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认定为准)确认。

(二)对研究成果是否符合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的判定,主要根据研究成果的关键词是否包含“航空物流、无人机物流、物流产业”等关键词来判定。

(三)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8日,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人:屈海群         电话:0773-2253011


附件一:申报书

附件二:活页

 

                                                广西航空物流研究中心

                                                    2017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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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申报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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