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桂航科[2015]1号文件《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兼职研究生导师培养校外研究生管理办法(暂行)》有关精神,对我校在外单位兼任研究生导师的教师和来校从事研究工作的研究生将给予相应补贴、培养费等, 2017年有关统计工作现已开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在外单位兼任研究生导师的教师,每培养毕业一名硕士研究生,学校给予2000元补贴,请将2017年培养毕业的研究生信息填入《2017年我校兼职研究生导师培养校外研究生统计表》(见附表1),并提供该单位研究生院(处)的证明材料原件。
2、到我校从事研究工作的研究生,学校可按2000元/年/生的标准拨付培养费,理工类专业另按1000元/年/生的标准给予实验材料费。请将2017年1月至12月来校从事研究工作的研究生名单填入《2017年来校从事研究工作的校外研究生统计表》(见附表2),并提供该单位研究生院(处)的证明材料原件。
3、填报时间:2017年12月22日前。统计表和证明纸质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科技处523A办公室,统计表电子版发到科技处邮箱(kjc@guat.deu.cn)。
联系人:骆老师 电话:2253039
科技处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