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8年自治区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的主要内容、选题指南、指导思想详见《2018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附件1)和《2018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课题指南》)。
二、《课题指南》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学科分类列出。所有学科的申报都要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布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8年)(见附件5)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并注明主要涉及学科;允许申请者在《课题指南》以外自行设立课题进行申报,但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三、2018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共设重点委托项目(该项目下半年由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一般自选项目、青年自选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集三类。课题研究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一般为一年。
四、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理论工作者及实际工作者;
3.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4.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6月20日后出生)。
5.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6.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保证课题成果的质量,2018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广西社科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加两个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广西社科规划课题及其他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年5月30日之前的可以申请),且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
3.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各级各类项目申请广西社科规划课题。
4.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广西社科规划课题。
5.被终止的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
六、申报时间及材料提交要求
1.5月8日—5月31日,请各部门组织老师填写《申请书》和《活页》(见附件3、4),请申请者于5月31日下午17:00前提交《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初稿至科技处邮箱,科技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2.6月1日-6月8日,申请者根据科技处形式审查意见进行修改,于6月8日17:00前将通过形式审查的材料《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版(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提交至科技处522室,同时提交《申请书》和《活页》(以“姓名+申报书”和“姓名+活页”的方式命名,2003版WORD格式)的电子版至科技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要求
各部门要充分重视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2018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不限项申报,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教授、副教授、博士均可以申报,欢迎其他符合条件的教师踊跃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印老师,联系电话:2253033。科技处电子邮箱:kjc@guat.edu.cn。
科技处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