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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西航空物流研究中心” 2018年度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7-18

为进一步繁荣发展广西哲学社会科学,提高高校服务航空物流产业的能力,根据《广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西航空物流研究中心”现面向广西区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组织申报“广西航空物流研究中心” (以下简称研究基地)2018年度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及经费资助额度

本年度计划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一般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项,重点项目2.5至5万元/项。

二、研究方向及关键词

(一)研究方向

1. 无人机物流研究

2.“一带一路”背景下广西航空物流业发展机遇及策略

3.跨境电商与广西航空物流业发展

4.面向东盟的广西航空物流业发展问题研究

5.航空物流业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

6.航空物流园区的发展模式与策略

7.大物流供给侧改革、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技术与航空物流业发展

8.航空物流产业问题研究

9.航空物流服务供应链整合策略

10.冷链物流、口岸物流、多港联动协同与广西航空物流业发展

11.南向通道对广西航空物流业发展的影响

12.航空物流网络的分析与演化

13. 航空物流资源调度问题研究

14.航空货运线路优化

15.(航空)物流服务创新机理及评价机制

16.(航空)物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及创业机会识别

17.(航空)物流(绿色)技术创新对物流业升级的作用机制

18.(航空)物流企业创新集群形成与发展机理研究

(二)关键词

1.必备关键词(下述关键词至少具备一个)

航空物流、无人机物流、物流产业

2.可选关键词(下述关键词可选择一个到多个)

智慧化、智能化,信息化、协同创新、区域合作创新、商业模式创新、金融创新、服务链创新、服务管理模式、物流配送优化、区块链技术、一带一路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面向社会公开申报。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厅级、省部级、国家级等研究项目重复,如有类似课题已经立项,应当提交原申报材料一份。项目评审将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研究基地组织专家对收到的申报书进行评审。

2)经研究基地的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立项项目及金额。

3)研究基地与课题负责人签订聘任合同。

(二)申报条件及研究期限

1.项目的申报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2)重点项目要求负责人一般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3)一般项目要求负责人一般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原则上每个申报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作为成员的项目不超过两项。 原则上,2015~2017年度原有项目还未结题的负责人,不能作为2018年度负责人申报项目。

3.获得批准立项,立项时间从201881日起计算,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重点课题研究周期1至2年。

四、项目结项指标

1.一般项目结项,须公开发表与课题紧密相关且关键词符合要求的核心期刊学术论文2篇;

2.重点项目结项,除须公开发表与课题紧密相关且关键词符合要求的核心期刊和CSSCI学术论文各一篇外,还须以研究基地名义完成以下任务之一:

1)在研究基地的方向内,获得经费总量不低于5万元的项目经费(可以纵向课题和横向课题合并计算)。

2)在研究基地的方向内,获得纵向项目经费不低于4万元;

3)在研究基地的方向内,公开出版独著(或第一完成人)十五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

4)在研究基地的方向内,获得省部级科研立项一项;

5)刊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要报》1篇;

6)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1篇。

五、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请人在项目批准之日起15天内和研究基地签订一式三份的《广西航空物流研究中心基金项目责任书》,一份由本人保存,两份交研究基地。逾期未签订责任书,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基金项目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立即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项目研究期间,需更改实施计划、变更课题参加人、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请示报研究基地审批

(三)项目执行过程中,课题组成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代理或变更。

(四)未能及时开展研究,或擅自终止研究,以及擅自更改研究内容的,须退还全部经费,已支出部分由受资助者偿还。 (属不可抗拒特殊原因的,退回余款)

(五)发表研究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该是“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广西航空物流研究中心Guangxi Aviation Logistics Research Center, Guilin University of Aerospace Technology(第二单位允许署名作者所在单位)。发表研究成果均须注明由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金资助funded by the Key Research Base of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Guangxi),英文版成果则须按上述名称的英文标注。未按上述要求标注者,不能作为结题成果。

(六)项目在研期间应接受年度中期检查,提交《广西航空物流研究中心基金项目进展报告书》,接受研究基地的督查。对不报送进展情况,或工作无进展,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研究基地可做出通报批评直至撤销该项目,并追回全部经费。

(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结项时,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广西航空物流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并附上财务决算表以及相关研究成果一式二份,由研究基地组织验收。

(八)课题经费一律凭票报销。其开支范围如下:

1. 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含学院水电费);项目差旅费;调研和会议费;邮费、通讯费;业务资料的打印、复印费;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计算机入网等信息通讯费;图书资料费、学术刊物订阅费;鉴定、验收、成果申报、业务活动费;知识产权费用,评价、验收费。

2. 科研材料费:科研用元器件、组件、办公耗材等购置费;实验、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

3. 设备费: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专用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的费用等。

4. 维修费:科研项目研究开发所用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等)的维修费、修理费等。

5. 协作费:外单位协作承担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和维护工作等的费用。

6. 评审费:用于项目开题评审、专家中期考核评审、结题评审的费用。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于与项目研究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包括项目组人员出访和外国专家来访的费用。

(九)在研究期限内,发表学术论文数量超过项目结项指标要求,每增加一篇CSSCI(不含扩展版)学术论文补充项目经费2000元,每增加一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补充项目经费1000元。每个项目补充经费总额不超过5000元。对超过研究期限或经过延期的项目不予补充项目经费。

七、申报书填写与邮寄

(一)申报者认真填写《广西航空物流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

(二)本单位申报者将纸质申请书(一式六份)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管理学院;外单位申报者以挂号或快递方式将纸质申请书(一式六份)邮寄至报送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二号管理学院,邮编:541004,收信人:屈海群。同时,请将WORD电子文档发送邮箱  hkwl @guat.edu.cn,文件名:广西航空物流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单位(姓名)。

(三)本研究基地将组织相关专家,择优评定立项项目,并择期进行公示、公布。

八、其他事项

(一)中文核心期刊按北京大学图书馆核心期刊目录的最新版本确定,CSSCI按最新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CSSCI)来源期刊(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认定为准)确认。

(二)对研究成果是否符合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的判定,主要根据研究成果的关键词是否包含“智慧化、智能化,信息化、协同创新、区域合作创新、商业模式创新、金融创新、服务链创新、服务管理模式、物流配送优化、无人机物流、区块链技术、一带一路”等关键词来判定。

(三)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730日,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人:屈海群         电话:0773-2253011

     

                                       广西航空物流研究中心

                                         201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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