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保障我校有关促进技术成果转化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快我校科技成果转化,现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目的
1.技术合同登记是科技成果转让认定的前提条件,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才能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
2.技术合同登记是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工作,也是上级科研管理部门对学校科研考核的重要指标,与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和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挂钩。
3.技术合同登记不仅是对科研工作者的科研能力证明,也体现对科技合作企业的扶持,促进企业继续加大科研投入,实现良好的产教融合。办理技术合同登记后,如果符合国家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方面的优惠政策,科技合作企业可以减免相关的营业税、所得税、增值税。如果是服务桂林市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每年还可以申请桂林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经费。
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范围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及与之相关的咨询和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四类。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文本必须是国家科技部统一制定的格式合同文本(见附件1)。
以学校为技术输出方,合同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合同必须进行认定登记,并纳入学校横向科研项目和知识产权管理,作为科研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
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所需的材料
1.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认定登记所需材料
(1)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3份;
(2)合同费用清单1份(盖技术输出方单位财务章);
(3)详细技术说明1份(盖技术输出方单位公章)。
2.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需要材料
(1)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3份;
(2)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1份。
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见附件2)
五、其他
如上级文件对技术合同登记规定有所变动,再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阳复建联系,咨询电话:0773-2253033、13517838061。
附件:1.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格式合同文本;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
科技处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