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社科联发布了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为做好我校广西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时间条件
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的社科成果。不在上述规定时间完成,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获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或被国家部委、自治区采纳并产生重大影响,且有证明材料的社科成果可以参评。
(二)作者条件
申报人的工作单位或常住户口须在广西辖区内。与区外作者合作的成果,广西作者应为第一作者。
(三)成果类别
包括著作类、研究报告类和论文类。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申报数量
申报成果排名前三的作者限申报2项成果(含单位集体成果),合作成果排名前三的作者均须在申报表合作者栏签名。有合同约定的成果,须按合同约定申报,否则按有争议的成果处理。
(五)不能申报参评的成果
不能申报参评的具体情形详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2020年4月10日前按要求向所在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部门审核材料无误后汇总,2020年4月15日前提交学校社科联办公室(南校区飞天楼523A)。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kjc@guat.edu.cn.
(三)学校社科联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2020年4月2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2020年4月28日前上报自治区评委办公室。
三、提交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4份。
2.申报成果14份,其中原件至少1份(著作类、研究报告类成果需提供2份原件)。除1份原件外,其他12份成果均由申报人自行做匿名处理,1份学校留存不作匿名处理。
3.两位具有与申报成果研究领域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家的推荐意见14份,其中专家签字的原件至少2份,装订在申报表中,其他12份不装订,由申报人自行做匿名处理。
4.研究(调研)报告鉴定证明或结题证书14份,其中12份由申报人自行做匿名处理,并提供原件备查。
5.申报人学术诚信和无学术不端承诺书,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类成果还需提交“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结果报告单14份。
6.部门《广西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参评成果汇总表》1份,需领导签字部门盖公章。
(二)电子版材料
1.《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以部门+姓名+申报题目为文档题目)
2.部门《广西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参评成果汇总表》
3.申报成果扫描件。(以部门+姓名+申报题目为文档题目。著作类成果可提供出版时的完整PDF文件)
四、其他要求
申报人按要求申报参评。若存在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成果质量有问题、超报两项、冒用他人名义签名的,一经查实,撤销奖励,取消其下一次申报参评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社科联办公室 骆老师,电话:2253039。
附件1: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社科联关于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件2: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
附件3:广西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参评成果汇总表
附件4:学科分组
学校社科联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