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桂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市政发﹝2008﹞56号)相关规定,2021年将开展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本次评奖参评成果的时限是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超出此时限出版、发表或鉴定的成果,不予评选。
二、评奖范围
(一)申报参评成果作者必为我校在职教职工(含退休)。桂林作者与外省、市作者合作的作品,桂林作者应为主编或完成篇幅占总篇幅的50%以上;桂林作者是第一署名的,其完成的篇幅比例可放宽到30%。
(二)正式出版(含电子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科普读物、古籍整理、通俗读物、工具书;公开发表的社会科学论文、调查研究报告;通过专家组鉴定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或其他课题研究成果;被桂林市党政部门或各县(区)采纳并产生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且有相应证明材料(以文件为依据)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同一作者在针对同一专题发表且在发表时注明的系列论文。
(三)个人或集体编辑出版的论文集或研究报告集,不能以专著参评,但允许作者选择其中论文或研究报告参评。系列丛书,不能以丛书编委会名义参评,但允许作者以其中相对独立的成果参评。
(四)以单位署名的成果,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参评。
(五)同一作者在针对同一专题发表且在发表时注明的系列论文。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评:
1.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含省部级);
2.有版权或其他争议的社会科学成果;
3.非学术性的成果,如大事记、概览、统计资料、文件、讲话、总结等;
4.评委会成员的成果;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保密范围、不宜公开的成果。
三、申报审核推荐
(一)申报材料
1.《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式4份,可复制),
2.参评成果一式11份,其中至少有1份原件。
3.每位作者限申报2项成果(含合作成果),同一作者如有1项集体成果已由其他合作者申报,则只能申报1项成果。
(二)申报时间进度安排
1.在3月15日前,申报人填写申报表,准备申报材料。各申报者于3月16日前将《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电子版)提交至所在部门。3月17日下午17:00前,各部门将申报书、参评成果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申请书须以申报者名字命名+成果名称命名,存为word文件,例如“张三桂林市地方治理研究.doc”。
2. 3月18—20日,科技处对申报表进行内容审核和形式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部门和申报人员。
3.3月21—24日,各申报者根据反馈意见和形审意见修改申报书。各申报者按要求打印申报表,并申报表及评奖成果交至科技处。
4.3月25—26日,科技处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向桂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报送材料。
(三)其他要求
1.纸质材料:参评成果、《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参评成果汇总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电子版材料:《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以作者+成果名称命名)、《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参评成果汇总表》(单位名称+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命名文件及文件夹),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邮箱kjc@guat.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骆老师 联系电话:2253039 地点:飞天楼523A办公室
附件:1.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参评成果汇总表
3.桂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4.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科技处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