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提升我校青年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培养学校后备科研人才,现开展2021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2021年度校级科研基金主要支持符合我校科技发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包含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优先支持符合我校重点学科建设和硕士点培育建设的基金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条件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要求为我校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且无博士学位人员。
2.已主持过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在读博士不受此限制)。
3.项目负责人每人限报1项,主持及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
(二)研究期限
2021年度校级基金项目的研究周期为2年,从2021年7月起计算。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原则上不允许申请延期;逾期未结题的,按撤项处理。
三、项目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
(一)立项数量
2021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立项数量约30项。
(二)项目资助经费
1、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的资助经费不超过0.9万元/项;
2、自然科学类项目的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项;
3、校级科研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的预算中不设间接费用(即不设绩效费、管理费等),具体预算科目见申报书中的经费预算表。
四、项目结题的成果条件
项目结题时负责人须提交1份项目研究报告,同时要求负责人以第一身份取得以下成果条件之一方可结题:
(一)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
1.发表1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科研论文;
2.在我校科研类非核心期刊目录内的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科研论文;
3.在我校科研类非核心期刊目录内的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科研论文,并获得1项横向课题立项(到位经费不少于1.5万元);
4.在我校科研类非核心期刊目录内的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科研论文,并有1份报告获得县级以上党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做出肯定性批示或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
(二)自然科学类项目:
1.发表1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科研论文(不计会议论文)且在我校学报上至少发表1篇以上科研论文;
2.在我校学报上发表2篇科研论文,并申请1项发明专利;
3.在我校学报上发表2篇科研论文,并获得1项横向课题立项(到位经费不少于3万元);
4.在我校学报上发表1篇科研论文,并完成到位经费不少于5万元的科技成果转化。
(说明:以上科研类非核心期刊目录是指2020年修订的航空航天类非核心期刊目录和科研类非核心期刊目录)。
五、项目申报流程
各部门申报材料均由部门汇总后上报,汇总表文件名用“部门+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申请书文件名用“姓名+项目名称”。请各部门联络员于2021年7月8日下午5点前将汇总表和申请书电子文档发至科技处邮箱kjc@guat.edu.cn,并将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的项目申请书纸质稿(一式三份)交至科技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杨老师(社科类)、殷老师(自科类)、印老师,电话:0773-2253033。
科技处
2021年6月22日
附件:
1.2021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2. 2021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