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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23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7-2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桂科奖字〔2023〕10号)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设置

(一)广西科学技术奖奖项设置为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企业科技创新奖。

(二)广西科学技术奖每年授奖奖项实行总量控制:

1. 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一般不超过2项;

2. 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不超过2项;

3.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计一般不超过152项。其中,特等奖不超过3项,一等奖一般不超过22项,二等奖一般不超过60项,三等奖一般不超过67项;

4. 科学技术合作奖不超过3项;

5. 企业科技创新奖不超过3项。

、提名方式

我校项目主要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提名,如需通过其他渠道提名的请自行按照奖励办的通知要求办理。

、提名要求

提名广西科学技术奖应当符合《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其中:

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三大奖特等奖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为我区作出长期、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而设立的崇高荣誉。提名三大奖特等奖应提供5名相关领域院士的推荐意见。

广西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企业科技创新奖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为强化高层次人才培育、促进高质量科技合作及激发企业创新主体作用而设立的奖项,其奖励等级和荣誉效力等同于广西科学技术奖三大奖一等奖。

同一个人本年度只能提名为1项奖项的候选个人。近两年(2021年、2022年,下同)是广西科学技术奖第一获得者的,本年度暂停提名。个人近两年连续被提名为前三候选个人未获奖的,本年度暂停被提名为前三候选个人。

《提名书》“基本情况中的成果来源”非必填项;《提名书》附件的佐证材料应逐件单独上传,原则上不得整合打包,上传材料数量超过限额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关于“文章公开发表2年”、“成果整体应用2年”等时限要求均以网络提名截止日期为限。

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企业科技创新奖的支撑成果可使用历年获奖成果,可与本年度其他任一奖项的成果重复。

三大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支撑成果不能使用历年广西科学技术奖三大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的获奖成果,不能与本年度其他三大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成果重复。三大奖的支撑成果,广西单位原始署名的应当占50%以上;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支撑成果,广西单位署名的应有且小于50%。

三大奖同时提名两个等级的,候选个人、候选组织数量应不超过较低等级限制。

违反科研诚信规定的个人、组织,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科学普及活动中仅从事管理、辅助或者服务工作的个人,副厅级以上公务员,国家机关各级管理职能部门和外国组织不得提名为候选者。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报奖准备

1. 请项目完成人认真研读《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2023年)》(附件1)的要求,填写提名书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

2. 报奖的项目必须使用登记过的科技成果,尚未登记的成果请尽快按照科技处网站的“广西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要操作手册”办理。

(二)项目公示

按要求项目必须公示至少7日无异议后,方能获得教育厅提名,请项目完成人于2023年8月8日中午12点之前,填写《2023年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公示(模板)》(附件2)并报送科技处。

(三)在线填写并提交《提名书》及附件

请项目完成人在2023年8月1日—8月21日在线填写并提交《提名书》,登录账号请通过广西科技奖励系统注册申请(往年已有登录账号且可以登录的,不用重新注册),系统网址:http://jl.gxinfo.org:88

(四)网络初审

1. 自治区教育厅对提名材料及内容进行审查。

2. 网络初审不符合要求的,自治区教育厅将项目退回。项目完成人补充修改后,可再次提交审核。

(五)项目完成人打印《提名书》纸质版

通过网络初审后,项目完成人打印提名系统生成的PDF版本《提名书》(带提名正式水印),并签字盖章(外单位签字盖章由项目完成人完成,学校负责人签字、学校盖章由科技处完成),整理提名书主件及附件(左侧竖向线装一式3份,其中原件、复印件各2份;以“一、基本情况”页为首页,不要附加其它封面和做任何包装;附件必须与扫描上传的电子版一致),于2023年8月25日前报送科技处成果科。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科杨老师联系,电话:0773-2253033;邮箱:kjc@gua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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