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符合结题条件的2020年以来学校批准立项的校级科研基金项目。2020年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题的项目原则上应按项目约定进行结题。
二、结题条件
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可进行结题:
(一)已经完成项目批准立项时的《项目申请书》和立项合同约定的研究任务。
(二)具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的成果;成果要符合《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校级基金项目的通知》中规定的结题条件。
(三)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XXX项目”等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
三、工作要求
(一)提交结题材料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0月30日下午17点前将结题申请书和结题支撑材料(以上材料模板详见附件)交到飞天楼科技处524办公室。
(二)结题材料要求
1.电子版材料。结题申请书和结题支撑材料的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其中,电子版结题申请书的项目经费决算表应使用加盖学校财务处公章的扫描件。以上两份电子版材料的文件名为“姓名+2023年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材料”,并打包在一起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guat.edu.cn)。
2.纸质版材料。结题申请书和结题支撑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二份。按结题申请书在前、结题支撑材料在后的顺序打印并胶装在一起。其中,纸质版结题申请书的项目经费决算表应使用加盖学校财务处公章原件。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殷老师(自科类项目)、骆老师(社科类项目);联系电话:0773-2253033。
科技处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
1.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2023版)
2.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支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