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填报存量专利建档信息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3-11

校内各部门: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我校填报存量专利建档信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填报对象

   所有以“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作为第一或唯一权利人,且已经获得授权的专利的发明人。

   2.账号管理

   科技处已经为各学院、机关(所有机关单位由一个管理员账号管理,由科技处负责管理)建立了管理员账号。各学院、机关管理员登录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

   为管理的填报对象创建个人账号。个人登录账号命名格式为GLHT+工号(学号),初始登录密码由管理员设定。个人登录平台后,可以自行修改密码。

   3.信息填报

   发明人登录平台,选择存量专利基础库,填写专利建档信息,并提交管理员审核。一个专利有多个发明人时,原则上由第一发明人填写,也可以由第一发明人委托其他发明人填写。

   第一发明人因为退休、调离学校、毕业等原因无法填写时,依次由下一个发明人填写建档信息。请各学院组织专业人员对建档信息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召开专门会议或委托

   第三方机构对专利转化意向价格、技术成熟度、产业化前景等信息进行评估。

   专利建档信息填报工作为常态化工作,凡是以“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作为第一或唯一权利人获得的新授权专利,发明人应及时在上述平台中填写建档信息,并提交审核。

   填报前请认真学习《高校和科研机构用户操作手册-盘活行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修订)》(桂航科〔2021〕8号)、《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专利管理办法 (试行)》(桂航科〔2021〕9号)。详见附件1-4。

   请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于2024年3月22日前完成填报工作。

   附件1 《高校和科研机构用户操作手册-盘活行动》

   附件2 《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3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修订)》(桂航科〔2021〕8号)

   附件4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专利管理办法 (试行)》(桂航科〔2021〕9号)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0773-2253033。


 Copyright©2023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科技处版权所有